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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傷害防護室簡介

旭光高級中學運動傷害防護室簡介

目前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各級學校約用運動防護員巡迴服務計畫聘請運動傷害防護員一名擔任體育班專屬運動傷害防護員相關工作:

(一)建置運動防護室運作流程,推動運動防護工作,定時更新選手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二)協助區域輔導中心及學校辦理基礎運動防護教育與座談會,並提升鄰近醫療院所共同照護選手健康之合作意願,俾建構區域醫療服務資源網。

(三)協助選手健康評估與管理及遭遇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與轉診就醫。

(四)擬定運動傷害預防及機能重建計畫,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掌握復健進度、檢視恢復成效。

空 間 規 劃

運動傷害貼紮及處理區

水療區

運動復健區

開 放 時 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08:00~下午 17:00

未開放時段:中午 12:00~下午 13:00

※隨訓練時間及場地彈性調整

服 務 對 象

本校體育班專長運動員暨校代表隊 服 務 項 目

1. 運動傷害預防

2. 運動傷害緊急處理

3. 運動傷害復健

4. 體能調整

5. 運動傷害防護相關教育課程規劃

6. 運動傷害防護諮詢服務

7. 支援各項運動賽會之傷害防護工作

其 他 須 注 意 事 項

1. 不得攜帶危險、不當物品,個人物品請放於置物櫃並擺放整齊。

2. 禁止於運動復健區飲食,且勿喧嘩吵鬧、口出穢言。

3. 禁止於上課時間及治療時玩手機,未經同意,請勿拍照。

4. 除緊急傷害事件外,請接受傷害防護處理者將濕汗衣物更換,並將傷害部位清潔後始得處 理傷害。

5. 使用各項器材、貼紮用品前需取得防護室管理人員之同意,請勿自行使用或玩耍嬉戲,如 需借用器材請填寫借用記錄表,並於歸還時簽名、物歸原位。

6. 做完治療請填寫「傷害處理紀錄表」。

7. 如需水療請提前預約並攜帶更換衣物及毛巾。

8. 請於上課打鐘前離開防護室,除被治療者之外皆盡速回教室,並帶走隨身物品。

9. 請勿利用上課時間到防護室,如需使用上課時間請經防護員、老師同意。

10. 凡防護中心之使用者皆應遵守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規者,防護室得暫停其使用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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